← 真题拆解2011刑诉单选

外国人犯罪+级别管辖:别被“美国人”三个字骗了,关键看罪名刑期!

看到“美国人”就下意识想到中院管辖?这道题恰恰用国籍迷惑你,考的是《刑诉法》第21条“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硬标准。

题目

美国人杰克与香港居民赵某在内地私藏枪支、弹药,公安人员查缉枪支、弹药时,赵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公安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全案由犯罪地的基层法院审判,因为私藏枪支、弹药罪和妨碍公务罪都不属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
B. 杰克由犯罪地中级法院审判,赵某由犯罪地的基层法院审判
C. 杰克由犯罪地中级法院审判,赵某由中级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而决定是否交由基层法院审判
D. 全案由犯罪地的中级法院审判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查刑事诉讼中的级别管辖,重点是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及新旧规定的区别。

秒解口诀

口诀:级别管辖看刑期,无期死刑归中院;涉外因素不破例,轻罪一律基层办。

本题核心:两罪最高刑均不足无期,故全案基层审。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B、C选项设置“分案处理”陷阱:B让杰克上中院、赵某留基层,制造“区别对待”的假象;C更狡猾,用“中级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模仿《刑诉解释》第15条“可以依法指定”的表述,但本案根本不属于中院管辖范围,何来“交由”之说?D是最大陷阱,用“全案由中院审判”迎合考生“涉外案件一律中院管”的错误认知。

A选项故意把两个轻罪并列,考验你是否能坚持“刑期标准优先于国籍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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