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政府评估结果不公布到底错在哪?90%考生栽在《环境保护法》第47条
你以为政府不公布评估结果只是“程序瑕疵”?错!这是《环境保护法》第47条明确规定的法定公开义务。
题目
关于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与处置,下列做法错误的是?
A. 甲县人民政府建立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机制,组织制定预警方案
B. 乙县环境受到污染,可能影响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时,乙县人民政府及时公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措施
C. 丙企业在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D. 丁县人民政府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立即组织评估事件造成的环境影响和损失,但没有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察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与处置中政府及企业的法定义务。
秒解口诀
口诀:突发环境四步走——政府预警、及时公布、企业报告、事后评估必须公开(《环保法》第47条第三款是铁律)。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项陷阱:用“甲县人民政府”(县级)制造“级别不够”的错觉,但《环境保护法》第47条原文就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B项陷阱:用“可能影响”制造“条件不成熟”的错觉,但法条明确“可能影响”时就要公布预警。
C项是正确做法,作为干扰项很规范。
D项是核心陷阱:前半句“组织评估”完全合法,后半句“没有公布”直接违反《环境保护法》第47条第三款“应急结束后应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