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伐林木20棵,补种到底该几棵?林业局处罚权与高校责任如何区分
你以为补种只是“缺一补一”?命题人用B选项的“额外补种50棵”精准测试你对《森林法》第76条罚款与补种关系的理解。
题目
某高校为美观而更新校园园林景观,向当地林业局申请采伐许可证。许可证许可采伐树木10棵,而该高校采伐树木20棵。针对该高校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该高校可以要求林业局补种10棵相同树木,高校承担相应费用
B. 林业局可以要求该高校补种10棵相同树木,并且处罚该高校额外补种50棵相同树木
C. 林业局可以对该高校处滥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责令其补种10棵相同树木
D. 该高校申请许可证需要同时提出有关采伐的目的、地点、林种、林况、面积、蓄积、方式和更新措施等内容的文件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察高校超许可采伐林木的法律责任及采伐许可证申请材料的法定要求。
秒解口诀
口诀:滥伐责任双轨制——补种按“超伐株数”一对一补,罚款按“林木价值”三到五倍罚;林业局令补种是职责,高校要补种是义务,二者不可颠倒。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选项陷阱在于偷换责任主体:补种责任是违法者的法定义务(《森林法》第76条),高校作为违法者“可以要求林业局补种”完全颠倒了行政法律关系。
B选项陷阱在于混淆“补种株数”的性质:命题人将“滥伐林木株数五倍的罚款”(《森林法》第76条第2款)偷换成“额外补种50棵”,制造“补种具有惩罚倍数”的错觉,实则补种只是恢复原状(缺一补一),罚款需以货币形式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