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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三大误区:管辖、终结与再审,错把“原则不公开”当“法定不公开”必丢分

你以为离婚诉讼不公开是法定情形?错!这是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命题人用“法定”二字挖了个精准的坑。

题目

根据《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离婚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B. 一方当事人死亡的,诉讼终结
C. 判决生效后,不允许当事人申请再审
D. 原则上不公开审理,因其属于法定不公开审理案件范围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聚焦离婚诉讼中的管辖、诉讼终结、再审申请及公开审理四大特殊规则,需精准区分程序细节与例外情形。

秒解口诀

离婚管辖下落不明找原告;一方死亡诉讼终;离姻判决不再审,但财产抚养可争;不公开审需申请,非属法定记分明。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命题人在D项设置了“法定不公开审理案件范围”这一绝对化表述陷阱。

离婚诉讼的不公开审理,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34条,是以“当事人申请”为前提的裁量不公开,与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等“法定”不公开有本质区别。

C项的陷阱在于偷换概念,将“对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这一特定事项不得申请再审,扩大为整个“判决生效后”都不得申请再审,忽略了离婚诉讼中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仍可再审的可能。

A、B两项则是直接考查《民诉法》第22条(被告下落不明由原告住所地管辖)和第151条(离婚诉讼一方当事人死亡诉讼终结)的明文规定,属于“直给型”正确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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