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侵权行政责任VS民事责任:排污未超标也要赔?3倍超标的甲厂为何不担行政责任?
考生最容易掉进“未超标=无责任”的陷阱,却忽略了环境侵权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完全不同。
题目
甲化工厂和乙造纸厂排放污水,造成某村农作物减产。当地环境主管部门检测认定,甲排污中的有机物超标3倍,是农作物减产的原因,乙排污未超标,但其中的悬浮物仍对农作物减产有一定影响。关于甲、乙厂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甲厂应对该村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B. 乙厂应对该村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C. 环境主管部门有权追究甲厂的行政责任
D. 环境主管部门有权追究乙厂的行政责任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察两家工厂排污致农作物减产时,民事赔偿责任与行政责任的认定规则。
秒解口诀
口诀:环境侵权民事赔,不问过错与超标;行政罚款要追责,紧盯超标是前提。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命题人在D项为乙厂设置了“行政责任”陷阱:根据《环境保护法》第59条,超标排放是承担行政罚款责任的前提。
题干明确“乙排污未超标”,故环境主管部门无权追究其行政责任。
而B项“民事责任”陷阱则相反:考生易将“未超标”等同于“无任何责任”,但环境侵权民事赔偿恰恰不看是否超标,只看行为、损害及因果关系。
A、C项是正确但易被怀疑的选项,用于测试考生对甲厂“超标3倍”这一情节的双重法律意义的理解:它既是民事侵权的原因,也是行政违法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