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题拆解2011民诉单选

仲裁裁决补正四大情形,90%考生栽在“事实错误”与“文字错误”的致命区别上

你以为裁决书有错就能补正?命题人故意用“事实错误”这个看似严重的问题,掩盖了补正制度只处理形式瑕疵的本质。

题目

根据《仲裁法》,仲裁庭作出的裁决书生效后,在下列哪一情形下仲裁庭不可进行补正?

A. 裁决书认定的事实错误
B. 裁决书中的文字错误
C. 裁决书中的计算错误
D. 裁决书遗漏了仲裁评议中记录的仲裁庭已经裁决的事项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这道民诉单选表面在考仲裁裁决补正,本质是在用“程序顺序”做判断轴,再用“时序错位”制造误选。

看懂这题,你会知道这个考点为什么能被反复变形来考。

秒解口诀

口诀:仲裁补正只修“形”(文字、计算、已决未写),不碰“实”(事实认定、法律适用)。

A是实体事实根子错,直接排除。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选项是核心陷阱,用“事实错误”这一实质性、根本性的错误,伪装成可补正的情形。

补正制度(《仲裁法》第56条)本质是“笔误更正”,不涉及实体判断。

B(文字错误)、C(计算错误)是典型的笔误,直接对应法条。

D选项是高级陷阱,表述冗长,但关键定语“仲裁评议中记录的”和“已经裁决的”正指向《仲裁法解释》第30条的可补正情形。

命题人用A的“错误”与B/C的“错误”在字面上并列,诱导考生将“事实错误”等同于其他形式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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