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从6000涨到7000,是诉讼标的变更还是诉讼请求增加?90%考生栽在诉的要素区分上
你以为甲把6000元改成7000元是换了诉讼标的,其实这只是诉讼请求金额的自然增加。
题目
甲因乙久拖房租不付,向法院起诉,要求乙支付半年房租6000元。在案件开庭审理前,甲提出书面材料,表示时间已过去1个月,乙应将房租增至7000元。关于法院对甲增加房租的要求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作为新的诉讼受理,合并审理
B. 作为诉讼标的变更,另案审理
C. 作为诉讼请求增加,继续审理
D. 不予受理,告知甲可以另行起诉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查诉讼标的与诉讼请求的核心区别,以及法院对原告增加诉讼请求的处理规则——这是民诉基础必考点,务必分清两者!
秒解口诀
金额变、关系不变=诉讼请求增加;关系本质变=诉讼标的变更。
本案租赁关系始终如一,只是租金数额调整,故属诉请增加。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命题人在A项设下'新的诉讼'陷阱——让考生误以为金额变化就构成新诉;在B项利用'诉讼标的变更'这一专业术语误导——考生容易将'诉讼请求增加'与'诉讼标的变更'混淆;D项'不予受理'则极端化处理,考验考生是否理解诉的变更与诉的追加的区别。
三个错误选项共同指向一个认知盲区:未能精准区分诉讼标的与诉讼请求的本质差异。